档案丢失了无法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啊? -凯发一触即发

档案丢失了无法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啊?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单位把档案弄丢了。一般情况下,应秉承“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因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事故、灾害、破产、转制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致使职工无法办理就业、退休、社会保险、子女参军等有关事宜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标,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办结时限】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补办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补办认定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企业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一般情况下,人社部门不会无理由拒绝一个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不给其办理退休。我猜想,如果一定要说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1)主要是由于您的档案丢失,导致人社部门无法对您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甚至退休年龄等情况进行有效认定。

(2)人社部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以免造成工龄认定少了,给员工造成损失;

(3)在一定层面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审批也是为了免责,没有人事档案,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很难进行认定和判断,缺乏证据支撑。

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办理退休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注意:凡属档案丢失补办的,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第二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办档案,个人积极配合补办工作;

1.在补办时要尽量将职工档案补齐,或者将要件补全。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若因客观原因,档案要件实在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第三步:用人单位携带补办完的档案,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总结:

1.档案丢失并不可怕,放松心态,您可参照我提供的步骤,找用人单位协助重新对人事档案丢失补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即可。这期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过程也会比较麻烦,但也不至于退不了休。祝您能顺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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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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