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凯发一触即发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档案自持时的情况一般分为两种:
第一种就是档案自持时间还未超过两年的。这种情况的话,直接找一个机构帮忙转出即可,因为有的城市的人力资源中心是不接受个人转出的,如果委托机构的话帮你进行转出是分分钟的事情。
第二种就是档案自持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了。这种情况的话,你的档案就已经变成死档了,就需要去办理激活。办理激活的流程也是很简单的,直接去相关部门将自己的情况说明一下,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具体的流程。
大家将档案激活之后,一定要记得转出,如果不办理转出的话,时间久了档案又会再一次失效,这样又要跑一趟。
档案变成死档的激活办法有以下几种:
尽快向当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办理,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申请和确认。
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如档案遗失或长期保存在个人手里,造成没有按规定办理存档手续而成为“死档”,毕业后未超过2年择业期的,可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超过了择业期,则可以按照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身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市场重新办理存档即可。
人事档案接收申请条件为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在学生集体户口)或在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但以下几种情况的人事档案,不属于人才市场的受理范围: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在职员工;
2、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档案由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管理。
人事档案需要存放在人才市场的人员,请注意:您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单位,必须在人才市场有过备案。(用人单位如何备案,这个问题稍后会有详细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在其他人才市场备案的,请将个人档案移交至备案过人才市场(官方语言叫:人事档案主管机构)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各区、县(市)人才市场并不受人才市场直接管辖,所以办事人员无法通过人才市场档案查询系统来查询区、县(市)人才机构有关人事档案是否到档的情况。
如何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而流动人员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其它流动人员。
档案接收单位地在哪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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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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